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

去外國旅行時千萬不可以做的12件事

如果想平安活著回來的話


  1. 泰國:侮辱王室 → 入獄
  2. 杜拜:與戀人親熱→逮捕
  3. 不丹:抽煙→罰款,買賣煙品則入獄
  4. 新加坡:塗鴉→罰款、入獄、鞭刑
  5. 伊朗 :本身非穆斯林卻追求穆斯林女性→入獄
  6. 薩爾瓦多:攜帶武器→逮捕、入獄
  7. 印尼:毒品 →鎗斃
  8. 印度:殺牛→罰款、最高5年徒刑
  9. 蘇丹:把熊布偶命名為穆罕默德→拘留8日,聽說差一點被鞭刑
  10. 土耳其:無許可證明買賣古美術品→限制出境 
  11. 沙烏地阿拉伯:飲酒→ 鞭刑
  12. 米國:非法入侵民宅→警察還沒來就先被屋主一鎗打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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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佐藤秀峰note:芦原事件勾起的回憶

    今天X推特上的趨勢出現了佐藤秀峰的名字, 立刻想到是不是跟Sexy田中小姐原作者的事件有關,果不其然